无头案:古宅鬼魅
■本故事译自清·袁枚《子不语·长乐奇冤》
“无头案”:原意为“无头尸案”,因为无头,所以无法辨认死者身份,后引申为无破案线索,悬而未决的案件。
此类奇案另见文末:《荒冢疑案》。
01
福建长乐县(今福建福州长乐区)有一位李氏民妇,二十五岁才生下一子。
过了六个月,丈夫不幸亡故,李氏立志抚育独子。
家中只有一个丫鬟,一个须发斑白的老仆。除此之外,即便是亲族,李氏也极少相见,因此,乡间邻里都对李氏极为钦佩!
儿子十五岁时,李氏安排他外出求学。(古代贵族子弟到一定年龄,出外从师求学,称为“外傅”)
02
一日早晨,李氏起来纺纱缉麻,忽见一个白衣男子立在床前!
李氏大骇,随即呵斥他,男子当即隐退床尾,不见了踪影!
李氏惊魂未定,召来丫鬟入房相伴。
到了中午,儿子从外面归来。
陪母亲就餐时,一抬头:忽又见白衣男子立于床前,当即大声惊呼,白衣男子随即钻入床下,又没了踪影!
李氏对儿子说:“听闻穿白衣者,乃白财神也!此屋自祖宗居住,至今已有百余年,莫不是先人遗留财物于此?”(白财神,又名:白宝藏王,藏传佛教中较常见,此神身色皓白如雪,旨在解脱人间贫困)
于是同丫鬟一起撬开床下地板:只见地板下有一方大如方桌的青石,上面放一个红缎布钱袋,内有白银五铤!
李氏大喜,开启青石时,却力所不及,继而合计道:“凡发掘宝藏,应先祭祀财神。我儿何不去集市买些祭品?礼祭完毕,再开不迟!”
儿子手持红钱袋,当即奔赴集市购买猪头,正交易间,忽想起未带余钱,于是掏出钱袋递与屠夫道:“请以这五铤银子作抵押。”于是用布袋装上猪头往家赶。
行至县衙前时,一个衙役见布袋可疑,尾随过来问道:“小哥,袋内装有何物?”
答道:“猪头一只。”
衙役再三盘问,李氏儿子大怒,掷袋于地,反问道:“不是猪头,难道是人头?”
说罢,布袋内果然滚出一颗人头!鲜血淋漓!
李氏儿子惊恐万分,顿时吓得啼哭不止!
03
衙役将他捉住送至县衙,李氏儿子自我申诉是从某屠户处购得。
于是又将屠户拘捕到堂前,所招供的与李氏儿子完全相符,并将那红布钱袋呈上,经小吏递上时,钱袋始终是一块红缎布。
送至案前验视时,红布忽变成鲜血染成的白布,打开一看:内有五根手指!
县令大为惊异,决定重新审理此案,李氏儿子根据家中情形如实作了招供。
县令根据供词,亲自赶赴李氏家中,撬开青石,只见下面是一具无头男子尸骸,所穿衣物鞋子皆是白色,右手还缺五根手指!
先前的人头、手指皆与这尸身相契合,然而查其来龙去脉,始终无法得到任何线索。
最后,只得将屠户与李氏儿子关押狱中,作为一桩奇案,悬而未决。
这是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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