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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氏评价法操作原理
海氏评价法意义:由来与应用价值
确定企业基本薪酬结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对各种工作职位的相对价值大小进行评价,以便为各种工作职位赋以合理的薪酬水平。其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评价方法叫做“标尺评分法”,就是首先把有关赋酬因素进行分解,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发出一套具有权重结构的评分量表作为“标尺”,对企业各工作职位的相对价值进行评价,而后再借助转换表将各种工作职位的相对价值转换成对应的薪酬金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推行的结构工资制,实际上就是“标尺评分法”的变通运用。它在考虑由历史原因形成的所谓基础工资而外,将企业员工在各种工作职位的技能要求、工作经验和努力程度的相对价值分别予以评价,以职务(岗位、技术)工资、工龄工资和业绩工资等形式,按权重大小统一纳入工资总额之中。这样,使薪酬结构较为合理,薪酬评价具有灵活的适用性。但是,这种“标尺评价法”尚有一个明显的局限性,那就是只能在同一工作类别中对不同职位的人力资本价值进行评价赋酬,还没能解决不同工作类别之间的相对价值评价可比性问题,比如财务会计工作、市场营销工作、生产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等,其工作性质不同、内容各异,你如何比较它们的相对价值谁大谁小?
为此,美国薪酬设计专家艾德华·海于1951年沿着标尺评分法的思路,进一步研究开发出一套所谓“指导图表-形状构成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曾在世界各国上万家大型企业推广应用并获得成功。海氏评价法,实质上是将赋酬因素进一步抽象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三大因素,即智能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风险责任,相应设计了三套标尺性评价量表,最后将所得分值加以综合,算出各个工作职位的相对价值。
海氏评价法原理:“指导量表”意义解析
海氏认为,各种工作职位虽然千差万别、各不相同,但无论如何总有共性,也就是说,任何工作职位都存在某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因素,他认为最一般地可以将之归结为三,即智能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风险责任。相应地,形成三套用以指导评价的量表,其意义分别解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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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氏评价法操作:举例说明 智能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风险责任这三个因素,在加总评价分数时实际上被归结为两个方面:
——智能水平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乘积,反映的是一个工作职位人力资本存量使用性价值,即该工作职位承担者所拥有的智能水平(人力资本存量)实际使用后的绩效水平;
——而风险责任则反映的是某工作职位人力资本增量创新性价值,即该工作职位承担者利用其主观能动性进行创新所获得的绩效水平。
综合加总时,可以根据企业不同工作职位的具体情况赋予二者以权重。计算公式可一般地表示为:
Wi=γ [fi(T,M,H)·Q] + β[fi(F,I,R)]
式中,Wi表示第i种工作职位的相对价值;
fi(T,M,H)·Q为第i种工作职位人力资本存量使用性价值;
fi(F,I,R)为第i种工作职位人力资本增量创新性价值;
γ 、β分别表示第i种工作职位人力资本存量使用性价值和增量创新性价值的权重,γ+β=1。一般情况下,γ 、β的取值大致有三种情况:
1) γ=β,如会计、技工等工作职位的情形;
2) γ>β,如工程师、营销员等工作职位的情形;
3) γ<β,如总裁、副总裁、经理人员等工作职位的情形。
例如,利用海氏工作职位评价指导量表,某工作职位的三维评价分值(见表中阴影数据)分别为:
fi (T,M,H)=200
Q=20%
fi(F,I,R)=100
若取γ=β=50%,则有:
Wi=50%×200×20%+50%×100=70(分)
海氏评价法与一般标尺评分法一样,只是给出不同工作职位赋酬的相对次序或分值。下一步的工作是要把相邻次序或相近分值的工作职位进行适当归并,形成若干个薪酬等级,并设计具体的薪酬水平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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