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股权分配有多重要!必须注意这4点
一家企业创立之初,一定是从一个想法开始,聚集一个团队,到形成产品、完善产品、验证商业模式、快速自我复制,再到跨区域、跨产业链条扩张,直至最终走向上市。面对日益人性化的用户需求和激烈的市场环境,创业者凭借一己之力很难杀出重围,必须借助团队力量和外部资源,才能在商业浪潮中有一席之地。
进行合理的股权分配是避免企业迅速失败,为企业获得持续成功保驾护航的重要基础!
01
一个科学的股权结构需遵循三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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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合伙人的责、权、利
合伙人一起创业,每个人都扮演者对公司不同却很重要的角色,资金、资源、技术、营销、市场渠道等等,每种贡献因为性质不同所以很难等价对比。因此,创始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往往成为一个难题。
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原则是建立以公司价值为导向的基础上,量化合伙人的贡献,目的是明晰每个合伙人长期的责任、权力和利益。权力和利益的分配需要导向能够长期为公司做贡献的合伙人,适当采取按年度、项目进度或者融资进度等方法逐步分配合伙人股权,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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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投资者进入留出空间,把握控制权
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会关注股权架构的合理性,未来公司上市过程中,资本市场也要求股权架构明晰、合理。每轮投资者进入时,创业团队都需要提前思考、整体规划,为未来腾出时间和空间。
多轮投资者的进入带来的股权稀释,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旁落的风险,尤其是创业团队内部声音不同时,投资人往往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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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的股权激励留出空间
公司不断需要新鲜的血液来为公司带来一波又一波的动力,需要区域、行业的人才为公司不断创造新的价值。
要始终留出一部分股权池,吸引人才加盟,这种长效的、形成机制的激励,也能够保证新老团队的磨合不出现问题。
02
哪些股权结构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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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分的股权结构
通常的创业公司表决权都是按出资比例分配的,五五分的股权是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导致的局面就是一个股东控制公司财务章证照,另外一个股东逼急了就只能申请解散公司,但是解散公司也是有条件的,就是公司两年内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困难。最终的结局就是两败俱伤。
比如真功夫,通常这样的公司会陷入僵局,公司不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因为公司法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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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等的股权结构
不同的合伙人他对创业项目的贡献不一样,即便出资一样,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个人的擅长点不一样,贡献度就不一样。出资一样,贡献度不一样,在企业早期没什么问题,一旦项目做成了合伙人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衡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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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股东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独立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很多创业企业一开始的财务不规范,往往经不起审计,所以一人有限公司不可取。
03
股权如何分配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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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持有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
如果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
很多时候实际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几,但依然能够控制公司,因为其可以对股票设置不同类别。比如A类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类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这样实际控制人在表决的时候就有更大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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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
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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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团队控制50%以上股权比较合适
此时关于公司经营的所有事项创始团队都可以直接进行决策。比如公司优先发展什么,计划做什么,如果创始人带领员工持有50%以上的股权,就能对这些经营事项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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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团队可以争取控制66.7%以上股权
此时创始团队能够控制公司所有资本类型事项。比如引进新股东,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订等跟资本运作相关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都需要三分之二股东投票通过。
假如创始人持股30%以上,联合创始人和员工持股30%以上,加起来能达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资人有其他意见,只要公司内部齐心协力,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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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一般预留10%-15%期权池
这是60%互联网创业公司的选择。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但还没有成熟,大概是A轮到C轮之间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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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一般不超过25%
技术驱动或创意驱动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赖人才,这类公司为了招纳更有竞争力的员工,为员工预留的期权池一般超过15%。但员工持股比例不能过高,因为员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时,创始人持有股份就会变少。
企业与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和激励机制的竞争,谁拥有一套好的激励机制,谁就能让更多的人才成为企业内部的创业者,让外部的精英成为事业合伙人,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04
哪些人不适合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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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需要借助很多资源发展企业,这个时候最容易给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作为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而不是股权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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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
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而不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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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能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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