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谓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就是使员工通过获得公司股权形式,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二、股权激励的时代背景是什么?
1.《旧唐书》有云:“财聚人散,财散人聚”;
2.2015年《财富》杂志报道:世界500强企业中有85%的企业使用过股权激励;
3.社会代际更替推动由原有雇佣制到合伙制的转变,目前对于80/90/00后,待遇、感情、事业留人方式已经不是最有效的方法;
4.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的股权及期权致富示范效应,如:阿里、华为、腾讯、小米等。
麦勤智库资深企业管理顾问夏泽奎老师,在为南凯新材料中高管作股权激励实务培训。
三、企业推行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什么?
1.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
2.提升员工主人翁精神;
3.激发老员工热情,创业精神;
4.提升业绩,促进企业发展;
5.激励上下游;
6.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2020年1月15日晚南凯新材料举行的年会上,南凯新材料尤总、麦勤智库夏泽奎老师与南凯新材料第一届事业合伙人股权激励对象合影。
四、企业推行股权激励的原则有哪些?
1.为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服务;
2.业绩导向为主兼顾稳定和吸引人才;
3.激励和约束并重;
4.动态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
6.价值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7.考虑与资本市场(融资、IPO)对接。
五、企业推行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哪些?
(1)非上市公司常用模式
1.奖励基金:公司当年初与当年末形成的净资产增值或该年度净利润额按超率(额)累进原则提出其中一部分作为奖励基金,以现金形式奖励给激励对象。(也经常被称作:在职分红或超额分红模式)
2.实股:激励计划中的实股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股权,该等股权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存在转让时间与转让对象的限制。
3.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这种权利,也有权放弃这种权利,但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4.虚拟股权:虚拟股权是指公司在期初授予激励对象名义上享有股份,而实际上没有表决权和剩余分配权,不能转让,仅享有持有这些股份所产生的一部分收益。
(2)上市公司常用模式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现方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方式;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现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等方式。
1.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后,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2.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3.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六、企业推行股权激励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初创合伙人不宜超过四人,股权切记不宜平分,需要有带头大哥(控股权);
2.合伙人设计股权时建议预留股权激励池;
3.合伙人股权要有退出机制;
4.外部兼职人员不宜持有较高比例股权,投资人不宜控股;
5.不建议给短期资源承诺者发放过多股权;
6.充分考虑配偶股权的稳定性,提前签署好离婚的股权分配协议;
7.股权激励,不是福利,也不是奖励,不宜成大锅饭、不建议做全员激励;
8.股权最好让员工购买而不宜轻易赠送;
9.自古“不患寡而患不均”,要做到股权激励发放标准相对公平合理,同时发放标准要公开;
10.真正做到拿到股权激励的被激励,没拿到的股权激励的可预期;
11.需要让员工有参与感,并且属于自愿参与,让员工有主动选择权,而不是被动选择;
12.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好,需要在公司内部做动员启动大会,让员工充分理解,激发积极性;
13.股权激励的制定需要全盘综合考虑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影响性;
14.股权激励是基于业绩考虑设立,需要充分的与业绩挂钩;
15.为规避法律纠纷,在推行股权激励方案前应事先明确退出机制;
16.股权激励的方案制定需要充分调研,每家公司都具有特殊性,切不可照搬模板;
17.为保证股权激励方案制定的公平性和说服力,可由第三方(如律师)来制定。
七、不是题外话的题外话
股权激励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达到相应的激励效果;反之则会给企业内部利益关联者带来冲击和矛盾,甚至会产生法律上的纠纷。时下,众多管理咨询公司或是培训公司纷纷为企业,特别是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方面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存在不少法律上的隐患。笔者在实践中反复提醒自己,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一定要在合法、合规、合情、合适的前提下去为企业量身定做,而不是教条主义照搬或复制。要真正为企业帮到忙,而不是给企业“帮倒忙”。
企业如果要推行股权激励计划,其方案设计一般聘请第三方专业的智库机构设计比较靠谱。按股权激励咨询业的行情价,非上市公司付费一般在20-30万元之间,上市公司付费在30-60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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