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修订议案的受理
1.不定期修订提议的受理
制度修订委员会接到发起人所提交的制度修订提议后,人力资源部需要对提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并根据调查结果提交修订提议调查报告,制度修订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召开考评制度修订会议,会议上将最终决定是否对考评制度进行修改。
2.定期考评期间修订提议的受理
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的两周内,绩效专员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广泛收集公司员工对绩效管理制度修订的提议,由人力资源部集中转交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针对修订提议收集基础资料;人力资源经理将在随后的一周时间内定期组织委员会成员讨论考评制度修订提议,最终决定哪些修订提议需要在本年度制度修订会议上通过投票方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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