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



云招考院〔2019〕104 号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1 号)文件要求,现将《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附件:1.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 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3. 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和进程



4.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此件依申请公开)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0 日印发






 




 



 



附件 1



 



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成人中专)招生规定,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等学校)方能在我省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 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授三种。



各成人高等学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真实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




 




 



 



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主体  责任,并负责处理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经教育厅批准的广播电视中等专业  学校,以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成人中专,方能在我省招生。



成招计划编制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符合招生条件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按规  定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生根据招生学校专业目录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教育部参照各省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参照各校生源情况,  组织所属成人高等学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待正式纳入国家 2019 年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录取。



省内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  划,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将生源计划下达省招生考试院执行。



在我省招生的外省地方院校的本、专科,由该省教育行政  部门征得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将其招生专业目录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至我省招生考试院。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成人高等学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必须年满十八周岁(2002



年 2 月 28 日前出生)。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在校生不得报考)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6.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  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7. 按教育部、卫生部规定,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具有报考各类层次需要的学历证书外,还应具备  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 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  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对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颁发




 




 



 



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确认时考生必须持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到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履行报名确认手续:



8. 关于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条件:



(1) 按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云卫科教发〔2019〕2 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后,在报名确  认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持《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和相关证件、证书前往当地教体局招生考试机构确认。



(2) 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人员只能报考规定的学校和专



业。



(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凭毕业



证书免试入学:



1. 具有初、高中毕业证书的人员。



2. 具有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上免试生在报名时须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州、  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把关,加强毕业证和有关材料的审核, 经审核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必须签上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三)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可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考专升本考生,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相关  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四)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名确认并参加  考试。



1.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二代 身份证进行确认;



2. 考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确认点确认时,须携带二代身份 证、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说明在当地工作  的相关材料。



重点提示:



(1) 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不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2) 成人院校的医学类毕业证书只能作为学历依据,不能报考执业资格。



(3) 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要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4) 所有申请免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确认。




 




 



 



三、报名



(一)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1. 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向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省级各有关厅(局)教育部门和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传达  贯彻教育部有关规定,部署全省 2019 年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工作。



2.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成人教育招生的政策、规定和  办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考生咨询工作。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 APP,公布各层次招生实施办法和《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发布相关招生信息。



3.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培训报名工作人员,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二)报名办法



1. 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报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工作网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注册。报名的具体要求按《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 确认点选择:



(1) 考生报名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报名确认并参加考试。




 




 



 



(2) 原则上,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在州、市级确认点报名确认,确实有困难的州、市,专升本的确认点可下放到县、市、  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但考点必须设在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同时有成招计划的省内公办本科院校经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以确认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州、市并且报考本校专升本的考生。



(3) 高中起点本、专科确认点只能设在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



(4) 所有申请免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确认。



3. 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院报考政策及办 法,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不得由他人代办确认、违规操作、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旦发现报名确认点不按规定执行的,必须立即取消报名确认点的资格和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附《考生诚信  考试承诺书》,要督促考生认真阅读相关规定,认可并签名。



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  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



(1)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




 




 



 



(2)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  的专科毕业证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



(3)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进入考场,违者一律认定为考试作弊,  当次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 严禁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有买卖考题,买卖作弊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的涉嫌违法行为,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规定处理。



各报名确认点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认真复核审查,及  时更正或解决存在的问题,未填清的项目督促考生补填清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能进行确认。



4. 符合照顾条件和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交验:



(1)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 符合照顾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年满 25 周岁(1995 年 2



月 28 日以前出生)及以上年龄的考生,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必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



《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符合免试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1. 考生上网注册时间:2019 年 9 月 1018 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9 日 18:00 截止



(节假日正常休息)。



2. 考生网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3. 考生确认时,必须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如在工作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就业协议  或社会缴费记录等能够说明在当地工作的相关材料。



身份证号码有误、报考专升本证书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一  致的,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将导致考生不能领取毕业证。



4. 凡未列入我省 2019 年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接受考生报名。



5. 考生到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确认报名资格 时,考生要配合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及现场照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号编排



考号是考生信息的关键标志,为了适应云南省成人招生网  上录取工作的开展,全省必须按统一的规定编排。成人高校和成人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的考号按教育部的要求,采用全部编码




 




 



 



编排,考号继续采用十二位码:第一、二位是州、市代码,第三、四位是县、市、区代码,第五位是考生报名招生类别代码,  第六位、七位是考生报名层次及科类特征代码,第八位至十二位是考生顺序号,考生顺序号起止号是按考生报名的招生类别、层次及科类特征的不同分别编排。



具体编法是:



1. 各州、市代码为:



昆明市 01、昭通市 21、曲靖市 22、楚雄州 23、玉溪市 24、红河州 25、文山州 26、普洱市 27、西双版纳州 28、大理州 29、保山市 30、德宏州 31、丽江市 32、怒江州 33、迪庆州 34、临沧市 35。



2. 考生报名招生类别代码:



1统一考试;7免试生。



3. 考生报名层次及科类特征代码:



(1) 专科起点升本科(按学科门类):



11文史中医类



12艺术类(专业课学校自考)



13理工类



14经管类



15法学类



16教育学类



17农学类




 




 



 



18西医类



(2) 高中起点本科:



41文科、42外语(文)、43艺术(文)、44体育(文)、



45理工类、46外语(理)、47艺术(理)、48体育(理)。



(3) 高中起点专科:



51文科、52外语(文)、53艺术(文)、54体育(文)、



55理科、56外语(理)、57艺术(理)、58体育(理)。



(4) 成人中专:



83中专(文)、84中专(理)。



(五)报名阶段的有关考务工作



1. 涉及专升本、免试生、照顾加分等项目的考生,须将 有关毕业证书、获奖证书、二代身份证等审验合格的相关材料  及复印件粘贴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背面,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审核签名。



2. 加强对享受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符合照顾条件申请照顾政策和免试的考生,  经所在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对申请照顾政策及 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进行公示后,未有任何异议,方可享受相关的照顾政策。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资格。



3.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录取优惠分值、免试生拟录高




 




 



 



校及专业等。



4. 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 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处理。



5. 考生的报名信息由省招生考试院在网上统一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是招生考试计算机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评卷  、录取工作及各种统计报表的制作工作。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信息确认时,要认真把好确认关。



6. 《考点设置表》是各地试卷需要数和考场设置的重要依据,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仔细填写,不得有误。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需增设考点的必须报省招院审批。《考点设置表》必须于 9 月 23 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冯小坤老师。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 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  学(文史类)、英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四科(艺术类专  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




 




 



 



单独划线)。



2. 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  学(文史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艺术类专  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中、西医类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 150 分,各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某些专业需加试其它科目,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并组  织命题、考试。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3. 专科起点升本科:



统考科目按学科门类设置(参看《专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考试科目均为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 文史中医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专业课 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3)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 经管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 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思想道德修 养与法律基础;



(6) 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7) 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 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8)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各科满分为 150 分。



(二)命题及命题范围



1.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均需 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命题考试。



2.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语文、数学(文、理)、史地、




 




 



 



理化、英语考试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 年版)命题。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9 年版)命题。



3.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试范围,其命题范围不超出由教育部颁布的《专科起点本科班各科复习考试大纲》(2011 年版)规定的内容。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9 年版) 命题。



艺术类的专业课艺术科(钢琴、声乐、视唱练耳、素描、  色彩、创作)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三)2019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1.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





































 



10 月 26 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语文




下午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10 月 27 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英语




 



下午




14:3016:30




理化(高起本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




 




 



 



























































































 



科类代码




10 月 26 日(星期六)




10 月 27 日(星期日)




9:0011:30




14:3017:00




9:0011:30




14:3016:30




11



文史、中医类




 






 






 






 






 



大学语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2



艺术类
















艺术概论







13



理工类
















高等数学(一




)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




14



经管类
















高等数学(二




)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




15



法学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6



教育学类
















教育理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7



农学类
















生态学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8



西医类
















医学综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注:本科各专业统考科目,请参看《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  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五、评卷工作及成绩查询



(一)评卷工作实行网上评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进行,各有关高等学校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评卷工作根据需要设置评卷点,评卷点设立评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卷工作。



(二)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按规定的时间将试卷送达  指定地点。交接试卷时应严格地履行交接手续。




 




 



 



(三)考试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



1. 考生可在 11 月下旬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APP 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2. 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公布成绩 15 日



(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成绩时间为准)以内,向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查分手续,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查阅考生成绩,并由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查阅结果通知本人。



3. 考生答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保存到第二年评卷前。



六、录取



(一)录取体制



1.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



2. 录取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切实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本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拟定报教育部审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生考试院在教育部和省招考委审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学校或专业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或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高中起点升本科最低控制线应高于专科;体育、艺术专业高中起点本、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高中起点本、专科最低控制线的70




 




 



 



%,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 90%。



各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也不得录取试读生、  超前生、旁听生和单科生,违者追究责任及其领导责任。



(二)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 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 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 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  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  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  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考生  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1) 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 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  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3)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4)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 根据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12 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  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凭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4.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



号获得者增加 30 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 20 分。



(1) 获得州、市级以上(含州、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




 




 



 



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 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 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



生。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州、市以



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 者。



(8) 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  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能说明本人在此行业服务的相关材料)。



(9) 年满 25 周岁(1995 年 2 月 28 日以前出生)的在职、




 




 



 



从业人员。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 10 分。



(1) 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 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 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 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 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7. 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8. 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  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三)征集志愿录取



1. 第一次录取时因所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满额而落选的考 生,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可于 12 月下旬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



(www.ynzs.cn)、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 APP 查询。



2. 凡需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3. 以下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 已按本人所报志愿录取到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




 




 



 



(2) 报名时未交验相应照顾证明和证件,过后又要求补办照顾手续的考生。



(3) 不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新生复查



1. 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  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稳妥处理。



2. 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确保信息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54 号)、《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信息  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




 




 



 



63 号),严守法纪,严防考生信息泄露。



3. 各地、各校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 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落实  ,责任到人。



4. 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之类别较多,办学形式各异,招生对象和条件各不相同,请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统一思想、统一政策、  统一步骤,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组织好今年招生工作,确保按规定日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成人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  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七)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纪律



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招生考试责任制的落实。



2.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案九)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纪律规定。




 




 



 



3. 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 个不得工作禁令。



4. 各成人高校必须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监管,严控函授站点的标准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严肃查处虚假宣传  ,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行为。



5. 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 构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 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替考作弊, 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6.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成人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  试教育。



省招生考试院将会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加强成人招生考试  期间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认真核实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 2



云南省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先由考生上网填报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点确认。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管理



(一)所有参加成考报名确认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  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63 号),严守法纪,严防考生信息泄露。



(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进行法律法纪培训,严防信息数  据泄露。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指导、志愿确认的信息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密码和个人  信息,提高防范非法机构和招生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二、报名时间和网址



(一)考生上网注册时间:2019 年 9 月 1018 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9 日 18:00 截止



(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网址:www.ynzs.cn 云南省招考频道。



三、网上报名工作办法



(一)机构设置



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安全处  负责网上报名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招生处(成人)负责业务管理,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



(二)准备工作



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在 8 月 29 日前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各确认点要完成以下工作:



1.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确认点,确认点原则上只能设在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各确认点根据需要,  设置好下属用户及其操作权限,要指定专门的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附详细联系方式报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 确认点要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辑确认点公告、申请照顾加分和申请免试入学的公示及其他有关公告。这些公告是面向社会的信息发布,各确认点要认真拟稿,不得违反有关政策、  法规,确认点公告须报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任何确认点要积极为考生提供服务、不得互相推诿考生确认、不得代替考生确认并签字、不得收取报名费以外的任何费用、更不得左右




 




 



 



考生填报志愿及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不得将考生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填写为办学机构的。



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  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



(1)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  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及以上证书, 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3) 携带通信设备(如手机、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 的设备等)进入考场一律认定为考试作弊,将当次考试的所有  成绩取消;



(4) 有买卖考题,买卖作弊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 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涉嫌违法行为,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  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规定处理。



3. 确认点的操作规程请参照普高和自考网上报名的办法执



行。



(三)主要操作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1. 考生免费注册



(1) 确认点选择:考生报名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




 




 



 



工作所在地的确认点报名确认。原则上,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在州、市级确认点报名确认,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报名确认。确实有困难的州、市,专升本的确认点可下放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但考试时,考点必须设在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其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县自行决定。



(2) 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如果密码遗忘,可以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所属确认点进行密码重置。



2. 考生自行录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考生在录入信息前,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APP 查询招生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网上注册时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根据成人招生工作的特点,考生只填一个志愿, 考生照顾条件由确认点录入。



3. 考生到确认点采集照片、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确认, 以及办理其他报名手续,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确认时:



(1)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必须年满十八周岁(2002年 2 月 28 日前出生)。



(2) 报考高起本考生必须审核高中毕业、中专毕业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  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并认真核对毕业证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同。



(4) 符合规定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5) 医学类考生要提供教育部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对应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材料粘贴在考生确认表背面。



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确认表,并签字认可。未进行二代身份  证读卡验证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作为考试、录取及教育部电子注册信息,未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 不得修改。



各级确认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照顾条件,严格审查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填写考生照顾条件,督促考生认真核对报名确认表、志愿信息,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遇有不能录入的生僻字,考生要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确认点记录后,  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成招) 统一处理。



4. 协助考生报名



对没有上网条件和不会网上操作的考生,由当地招生考试  机构协助考生报名。确认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在工作地点配备计算机,以供个别考生临时修改信息用。




 




 



 



5. 考生问题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网站咨询有关问题。各确认点要及时做好答疑工作,考生所提问题一旦回答后,这一问答将公布在网站上,  以方便其他考生浏览,因此,各确认点回答问题必须认真、严谨,对于疑难问题,可通过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向上逐级反映,以便正确回答。



(四)故障处理办法



如果网上报名期间出现网络或系统故障,各确认点要做好  疏导解释工作,并积极组织协调其它时间进行操作。




 




 



 




 




附件 3



 



云南省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和进程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2019 年 7 月 1



日 至 8 月 24






①制定招生简章及有关规定;



②公布招生简章及有关规定;



③转发教育部有关文件;



④落实 2019 年在我省招生的专业招生目录;



⑤编制 2019 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专招生专业目录。




 



省招生考试院、各有关厅、局教育部门,各有关院校, 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8 月 25 日至



9 月 19 日




①广泛向社会和考生宣传成人招生网上报名的方法;



②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员进行计算机培训;



③各报名确认点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行成人高考复习用书;



⑤考生进行计算机网上报名(9 月 10 日至 9 月 18 日);



⑥考生到报名确认点交费并确认报名信息(9 月 11 日至 9



月 19 日);



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并指导网报有困难的考生报名;



⑧上报我省报名情况。




 



 



 



 



省招生考试院、各有关厅、局教育部门,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9 月 22 日至



10 月 13 日




①编排考场;



②上报考点设置表;



③汇总全省考场设置情况统计表;



④将考生报名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⑤进行网上阅卷的准备工作;



⑥制作《准考证》;



⑦教育部根据各省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模;



⑧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试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⑨入闱印制试卷。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24 日




①完成试卷的印制工作;



②省、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召开考务培训会议;



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派人到昆明领取试卷;



④召开评卷点负责人会议,布置评卷工作;



⑤完成报名情况统计并上报教育部学生司;



⑥将试卷安全运达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⑦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场准备工作、考风考纪的教育与宣传工作;



⑧向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通报报名基



本情况。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10 月 25 日




开放考场,让考生熟悉考场。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27 日




统一招生考试。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




10 月 28 日至



10 月 30 日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将试卷送交省招生考试院。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



招生考试机构,评卷点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2 日




①完成考生试卷的计算机扫描工作;



②进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工作;



③完成成绩统计工作;



④公布考生成绩。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学校




 



11 月 25 日至



11 月 30 日




①向有关学校,有关单位通报考生考试情况;



②拟定我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上报教育部;



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确定所属高校招生



规模并指导所属成人高等学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招生考试院,省教育厅有关处室




 



 



 



12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




1 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成人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②召开省属有关厅、局、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



③进入录取场地,进行录取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④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⑤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院校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




①考生征集志愿;



②录取征集志愿的考生;



③组织有关院校进行调剂录取;



④完成录取情况统计并上报教育部学生司。




省招生考试院,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院校





 




 



 



附件 4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政治外语



大学语文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30401




民族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106




应用语言学




050107




秘书学




050108




中国语言与文化




050109




手语翻译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050236




希腊语




050237




匈牙利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挪威语




 



 



 



 



 



 



 



 



 



 



 



 



 



 



 



 



 



 



 



 



政治外语



大学语文




050249




丹麦语




050250




冰岛语




050251




爱尔兰语




050252




拉脱维亚语




050253




立陶宛语




050254




斯洛文尼亚语




050255




爱沙尼亚语




050256




马耳他语




050257




哈萨克语




050258




乌兹别克语




050259




祖鲁语




050260




拉丁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263




阿姆哈拉语




050264




吉尔吉斯语




050265




索马里语




050266




土库曼语




050267




加泰罗尼亚语




050268




约鲁巴语




050269




亚美尼亚语




050270




马达加斯加语




050271




格鲁吉亚语




050272




阿塞拜疆语




050273




阿非利卡语




050274




马其顿语




050275




塔吉克语




050276




茨瓦纳语




050277




恩德贝莱语




050278




科摩罗语




050279




克里奥尔语




050280




绍纳语




050281




提格雷尼亚语




050282




白俄罗斯语




050283




毛利语




050284




汤加语




050285




萨摩亚语




050286




库尔德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060105




文物保护技术




060106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060107




文化遗产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藏医学




100504




蒙医学




100505




维医学




100506




壮医学




100507




哈医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3




藏药学




100804




蒙药学




100805




中药制药




100806




中草药栽培与鉴




35010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50102




哈萨克语言文学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350104




朝鲜语言文学




350105




藏语言文学




 





 




 



 



二、艺术类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7




数字出版




 



 



 



 



 



 



 



 



 



 



政治外语



艺术概论




130101




艺术史论




130102




艺术管理




130201




音乐表演




130202




音乐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4




舞蹈表演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301




表演




130302




戏剧学




130303




电影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8




录音艺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401




美术学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5




书法学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9




艺术与科技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艺术




130512




包装设计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政治外语



高数(一)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核物理




070204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5




能源化学




070401




天文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704




军事海洋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地质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4




古生物学




071005




整合科学




071006




神经科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4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




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5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




光源与照明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080605




电机电器智能化




080606




电缆工程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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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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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波传播与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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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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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工程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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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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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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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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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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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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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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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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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储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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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资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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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油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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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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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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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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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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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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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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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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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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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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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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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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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科学与技术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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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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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检测




0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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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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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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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生物制药




083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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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03




交通管理工程




083104




安全防范工程




0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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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06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083108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9




核生化消防




083110




海警舰艇指挥与技术




120106




保密管理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  学类、药学类等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政治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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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管理




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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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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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7




劳动经济学




020201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01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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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




金融数学




020306




信用管理




020307




经济与金融




020308




精算学




020309




互联网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2




贸易经济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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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080211




机电技术教育




080212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




资源环境科学




082707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82708




烹饪与营养教育




090110




农艺教育




090111




园艺教育




090403




动植物检疫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




临床药学




100704




药事管理




100705




药物分析




100706




药物化学





 



 










































































































































































100707




海洋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政治外语



高数(二)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107




邮政管理




120201




工商管理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03




会计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20205




国际商务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7




审计学




120208




资产评估




120209




物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1




劳动关系




120212




体育经济与管理




120213




财务会计教育




120214




市场营销教育




120215




零售业管理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2




农村区域发展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城市管理




120406




海关管理




120407




交通管理




120408




海事管理




120409




公共关系学




1204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1




海警后勤管理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603




采购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20702




标准化工程




120703




质量管理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802




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901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420201




网络营销与管理




42040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五、法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




 



 



 



 



 



 



 



政治外语民法




030103




监狱学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204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205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人类学




030304




女性学




030305




家政学




030501




科学社会主义




030502




中国共产党历史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01




治安学




030602




侦查学




030603




边防管理




030604




禁毒学




030605




警犬技术




030606




经济犯罪侦查




030607




边防指挥




030608




消防指挥




030609




警卫学




030610




公安情报学




030611




犯罪学




030612




公安管理学




030613




涉外警务




030614




国内安全保卫




030615




警务指挥与战术




030616




技术侦查学




030617




海警执法




083107




火灾勘查




330101




监所管理




 




 




六、教育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政治外语



教育理论




040103




人文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艺术教育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109




华文教育




040110




教育康复学




040111




卫生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6




运动康复




040207




休闲体育




340101




教育管理




340102




心理健康教育




340103




双语教育




 




 




 



 



七、农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政治外语



生态学基础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




090107




茶学




090108




烟草




090109




应用生物科学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20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




090301




动物科学




090302




蚕学




090303




蜂学




090401




动物医学




090402




动物药学




090501




林学




090502




园林




090503




森林保护




090601




水产养殖学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




0906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090604




水生动物医学




090701




草业科学




 




 




 



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100101




基础医学




100102




生物医学




 



 



 



 



 



 



 



政治外语



医学综合




100103




生物医学科学




100201




临床医学




100202




麻醉学




1002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




眼视光医学




100205




精神医学




100206




放射医学




100207




儿科学




100301




口腔医学




1004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1004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




卫生监督




100405




全球健康学




100508




傣医学




100509




回医学




100510




中医康复学




100511




中医养生学




100512




中医儿科学




100601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901




法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4




眼视光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1008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1009




康复物理治疗




101010




康复作业治疗




101101




护理学




101102




助产学




401101




社区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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