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长政发〔2013〕34号)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学前教育绩效目标,我局拟开展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2018年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任副组长,成员由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以及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组成。同时,成立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专家组,由部分区县(市)学前教育专干、市学前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市学前教育协会相关负责人及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园长代表组成。
二、总体目标
区县(市)教育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通过宣传发动,将一批布局合理、条件尚好、质量达标的民办园通过改善办园条件、降低收费标准,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标准和要求,为大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在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础上,确保2018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幼儿园园所总数76%,同时,扩大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
三、评估认定对象
1.2018年申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二级必查,三、四级区县交叉检查);
2.2015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二级必查,三、四级区县自查);
3.2016年、2017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机督查,督查比例不低于30%)。
四、评估认定程序
1.区县(市)初评。区县(市)教育局要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在5月8日之前汇总认定结果,将《长沙市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附件1)和《长沙市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初评情况汇总表》(附件2)盖章件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413室,电子版传至11924676@qq.com。
2.市级复评、认定。6月上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区县(市)2018年推报的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评估认定,对三、四级普惠性民办园进行抽查复评(抽评数不低于区县市预认定数的10%);对2015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复核;对2016、2017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一定数量的随机督查。
3.召开评审会。9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评审会,采取前期验收与后期评审相分离的做法,以投票表决的形式确定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对评估的整体情况以文件形式反馈至区县(市)教育局。
4.公示公告。10月,提交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无异议,统一发文认定、授牌。
5.奖补资金到位。11月,根据往年各区县(市)财政对本区域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情况以及市级专项经费拨付到园情况,下拨本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专项经费。
五、评估认定依据
申报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参照《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一)》;申报三、四级普惠性民办园参照《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申报程序。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本区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细则或认定办法,规范认定工作流程,对申报园的前期评估、等级认定进行严格把关。相关信息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提交至市教育局的名单与资料准确无误。
2.注重过程,加强监管力度。各区县(市)教育局在开展初评认定中,要注重过程性评估,保存好相关资料,如本级出台的相关文件与方案、民办园的书面申请及审核意见、评估认定后的认定文件、补贴到位的财务凭据、年度抽查情况、承诺书等资料。对往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抽查评估未达标或因其它原因需要调整的,应予以整顿或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园资格,并追回奖补资金,同时须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做到认定工作有凭有据,随时可接受上级督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普惠性民办园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引导普惠性民办园自觉自律,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增强公益责任。
3.落实政策,确保补助到位。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结合区域实际,在降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方面有新举措,民办园成为普惠园后收费标准必须降低。同时应积极争取本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设立普惠性民办园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扶持,确保各项补助和政策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对区县(市)教育局将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挪为他用,或辖区内有民办园弄虚作假、套取或违规使用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奖补资金,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1.长沙市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2.长沙市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初评情况汇总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长沙市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区 县(市)教育局(盖 章)
幼儿园名称 | 园 址 | |||||||||||
园所类别 | 办园许可证号 | 园所面积 | ||||||||||
建园时间 | 保教费、伙食标准(元/月) | 是否承诺下调 收费标准 | ||||||||||
园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下调后的 收费标准 | ||||||||||
法人代表 | 园所租赁 期限 | 上年度年检情况 | ||||||||||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号 | 组织机构 代码号 | 餐饮许可证号 | ||||||||||
卫生评价报告 |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 |||||||||||
班数(个) | 合计 | 大班 | 中班 | 小班 | 幼儿数 (人) | 合计 | 大班 | 中班 | 小班 | |||
教职工人数 | 购买“五险一金” 情况 | |||||||||||
近3年来幼儿园投入情况、幼儿园总资产月(万元) | ||||||||||||
申 报 事 由 |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
主 要 成 绩 | ||||||||||||
区县(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A4纸双面打印,限2面,一式3份;适用于一、二级园申报
附件2
长沙市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初评情况汇总表
____________区县(市)教育局(盖 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园所名称 | 园所地址 | 园长姓名及电话 | 办园 时间 | 租赁期限 | 班数 | 在园 幼儿数 | 保教费 标准 (元/月) | 承诺下调后标准(元/月) | 教职 工参保率 | 上年度 年检情况 | 初评 等级 |
备注:本区域2018年申报所,较去年新增所;其中一级所,二级所,三级所,四级所;公办园与普惠园占幼儿园总数比%;公办园和普惠园在园幼儿数占幼儿总数比%。 |
主管领导: ____________ 填表人: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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