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位论文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教育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督促各地、各高校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近期网络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部分高校学生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推动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建立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防控机制,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院收集整理了部分学位论文作假的典型案例,望广大同学认真研读,警示自身。
学位论文买卖、代写事件
2020年7月,厦门大学2018届软件工程硕士毕业生林鲤的硕士学位论文,与同年毕业的天津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高度雷同。经查证,林鲤、刘宇宸的硕士论文均存在买卖、代写行为,均被撤销硕士学位,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公告》,公告称,经学校调查认定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第五条和第六条之规定,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同日,厦门大学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关于2014级软件工程硕士林鲤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通报称,经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2014级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林鲤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处理办法》和《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7月10日审议表决,决定撤销林鲤的厦门大学硕士学位,撤回其硕士学位论文,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编号1038432018002369)。
学位论文不仅代表着研究生多年求知的学习经历,更是大家数年科研探索的宝贵果实。论文撰写之路虽然辛苦,但我们对学术的敬畏之心不变。如果利用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上交求知的答卷,必将受到严肃惩治并依法终身追责。希望各位学子能时刻警示自己:端正学习态度,永葆求知之心,远离学术不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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