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专升本法学复习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上作业题参考答案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网上作业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D     4、C     5、D     6、D      7、D  



8、D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D     3、BC     4、ABD     5、BD      6、AD



7、ACD      8、ABCD     9、B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



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2.行政法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行政相对人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领域的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5.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具体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行政合理性原则



又称行政适当原则,其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客观、适当、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及法制的精神。



7.行政应急性原则



是指行政主体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在突发事件导致紧急情况特别是进入紧急状态下可实施行政紧急行为,包括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或中断某些法律规定实施、或突破一般行政程序规范的行为。



8.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简称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自己在颁发证照、征收征用财产等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行为、承诺、规则、惯例、状态等可预期因素,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重大公共利益的考量确实需要变更,必须作出补偿安排。这一原则在现代行政管理实践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9.比例原则



它是指行政权力侵害人民权益时,除必须有法律依据外,还必须选择最小的侵害。



四、简述题



1.行政法的特征



行政法是富有特色的一个法律部门,它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具有一些显著特点。其形式上的特征是:(1)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态多、数量大。(2)各国尚无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其内容上的特征是:(1)内容广泛。(2)易于变动(3)程序规范与实体规范交织。



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包括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8)法律解释;(9)其他行政法渊源.



五、案例分析题



答案:(1)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有:兽药门市部与县农牧渔业局之间的法律关系;兽药门市部与制药厂之间的法律关系;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兽药门市部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后形成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有:兽药门市部与农牧渔业局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是因行政处罚法的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兽药门市与县人民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是因行政复议法的调整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兽药门市部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是因行政诉讼法的调整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兽药门市部与制药厂之的法律关系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调整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第二章 行政主体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B   4.C   5.A   6.A    7.B   8.A    9.D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B   3.ABCD   4.ABD   5.BD   6.ABC   7.ACD   8.ABD   



9.ABCD    10.AB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主体: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2.被授权组织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3.所谓被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主体的委托,按照委托范围,以委托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的组织。



4.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三、名词解释



1.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2.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3.被授权组织



被授权组织是指法律、法规(某些情况下包括规章)将某方面或某项行政职权授予并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5.行政授权



被授权组织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6.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之一,是行政机关根据工作的需要,在机关内设立的若干工作机构,其按照内部分工办理或协助处理该机关的各项行政事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行政活动运行的实际情况,可将能够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构分为以下三类:①行政机关的某些内设机构②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③依照法律法规授权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



    7.被委托组织



所谓被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主体的委托,按照委托范围,以委托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的组织。



8.行政委托



是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出于管理的需要,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另一行政主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特殊情况下委托给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9.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四、简述题



1.我国行政机关的范围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委员会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国务院办事机构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2.职权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拥有法定职权



(3)具有法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



(4)拥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拥有必要的办公条件



(6)经过必要的公告程序



3.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和消灭对法律效果的承担原则



(一)变更的法律效果承担原则:原行政主体在主体资格变更前实施的行为仍然有约束力,其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继承其行政主体资格的新行政主体承受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法律效果承担原则



原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仍然有效,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律法规的规定消灭的,由法定机关或其主管机关承受;依有权机关的决定消灭的,有决定其消灭的有权机关承受。



 



五、案例分析题



答案:



(1)中国足协具有行政主体身份。因为足协是法律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的权利,因而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2)中国足协的决定是一种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A    5.C    6.A   7.A   8.A   9.B   10.B



11.C   12.A   13.B   14.D   15.C   16.D  17.A   18.A   19A   .20.C



21.A   22.C   23.C   24.B   25.D   26.C   27.B   28.B  29.A   30.A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     3.ACD     4.ABC     5AC    



.6.CD      7. BD     8.BD      9.ABD     10.BD    



11.ACD   12.ABC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而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订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相对,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4. 羁束行政行为



指凡是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的条件、范围、内容及方式方法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行政主体只能严格执行而没有多少自由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属于羁束行为



5.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指凡是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的条件、范围、内容或方式方法未作硬性规定,行政主体可以在法定范围内根据自己的主观意志灵活作出的行政行为皆属自由裁量行为。



6.依职权的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的行政行为,故又称主动的行政行为。



7.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根据相对人申请才能作出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行政主体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故又称为被动的行政行为。



8.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9.行政立法行为



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2



10.行政执法行为



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贯彻执行行政法,监督行政法实施的行为。



11.行政司法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来居中处理双方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的行为。



12.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3.行政征收



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14.行政确认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15. 行政给付



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16. 行政奖励



是指行政主体为保障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具体行政行为。



17. 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四、简述题



1.比较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1)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而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对象(2)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规范性,而具体行政行为表现为确定性(3)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运用,具体行政行为只适用一次



 



2.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存在行政主体2)存在行政相对人3)存在行政目的4)存在基于法律的优越意思表示或精神作用



   以上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权限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1)行政机关(2)授权组织(3)委托组织



4.法律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有哪些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人民自己的代表机关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在某些领域设定许可,决定对某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必要的限制,符合法治精神。因此,在本法确定的许可范围内,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形式的行政许可。



5.行政行为无效和撤销的法律效果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1)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



(2)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3)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要收回;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给国家或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应由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由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的过错引起,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



(1)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的行为不是行政立法。因为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依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立法的主体并不包含县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的行为只能是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之制定行为。

  (2)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是违法的。因为按国家法律和《某省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的规定,医疗收费的权限限定在省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县人民政府没有该项权力,因此,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的行为属越权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撤销该文件。



案例(二)答案:



1.水法明确规定省政府有权决定征收水资源费,省政府以地方性规章形式决定征收水资源费,属于有权就该事项制定地方性规章。



2.省政府的地方性规章属于行政立法,且与水法规定不相抵触,应当具有行政立法的效力,而中央有关部委的批复或答复不是部门规章而是一具体行政行为。从行政立法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上看,应当认为地方性规章的效力等级高于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管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为部、委所作。



 



第四章 行政处罚



一、单项选择题



1.A    2.A    3.C    4.A    5.C    6.B    7.C    8.B    9.D    10.B



11.A   12.B   13.D   14.A   15.D   16.A   17.C   18.D   19.C   20.D



21.C   22.C   23.C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BCD     3.BD        4.ACD      5.AD



6.ACD      7.BC      8.ABC       9.AD       10.AD



11.AC      12.AC     13.ABCD     14.ABD     15.BD



16.BCD     17.AB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处罚



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



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也称为行政强制措施。



3.当场处罚程序



也称简易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



4.听证



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它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



5.职能分离原则



是英美普通法上的传统制度,指从事裁决和正式听证的机构或人员,不能从事与裁决和听证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的公正。如在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便有职能分离原则的体现:承担调查取证任务的执法人员不能主持听证,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职能分离原则的设立,对于保证行政的公开性是一个重要的制度保障



四、简述题



1.论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的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五)职能分离的原则



   (六)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2.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包括如下步骤:



    1.立案



2.调查



3.处理决定



4.制作处罚决定书



5.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6.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7.正式裁决



8.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本案中对某甲当场处以690元的罚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本案中兽医站工作人员权凭23头猪未加盖兽医卫生检疫验讫章就认定某甲有23头猪逃避兽医卫生检疫,显然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凿。某甲属于个体工商户,属于公民范畴,所以对其处以690元的罚款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案例(二)答案:1、适用简易程序应符合以下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较小数额罚款(5分)



2、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5分)



    表明身份;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备案



3、罚款数额超出简易程序的范围,当场收缴罚款错误,程序错误(5分)



案例(三)答案: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 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2.未向当事人郭甲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直接给予处罚。



3.不听取郭甲的陈述和申辩。



4.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5.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与诉讼的权和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6.当场收缴罚款未向当事人郭甲出具收据。



 



第五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违法



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2.行政不当



或行政失当,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3.行政责任



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行政违法(包括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四、简述题



1.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二)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三)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行政违法的分类



(一)行政失职(二)行政越权(三)行政滥用职权(四)事实依据错误(五)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六)程序违法(七)行政侵权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有较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侵犯的行政关系的性质不同。行政不当侵犯的是行政关系的合理性;行政违法侵犯的是行政关系的合法性。



(2)范围不同。行政不当仅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不发生在羁束行为中;而行政违法则既可能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也可能发生在羁束行为中。



(3)责任不同。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如果是违法的,违法行为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责任(包括补救性行政责任和惩罚性行政责任人 而行政不当并不必然导致行政责任,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行政主体才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且即使行政不当行为人必须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话,一般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



(4)法律效力不同。行政违法行为一概无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拘束力,而且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行政行为就没有效力;而行政不当并非绝对无效。



3.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金钱赔偿



五、案例分析



 



第六章 行政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A     2.A     3.B     4.D     5.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D     3.ABCD     4.ABC     5.ACD     6.AB



7.ABC     8.ABCD     9.CD     10.ABC



三、名词解释



 



四、简述题



简述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制度:



 1. 听取意见制度



2.起草审查制度



 3.公布制度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



2.告知制度



 3.说明理由制度



4.回避制度



 5.合议制度



6.听证制度



 7.审执分离制度



8.复议制度



9.司法审查制度



10.顺序制度



11.时限制度



 



第七章 行政监督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D



二、多项选择题



1.AD    2.A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2. 行政法制监督



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或监督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所受到得出内部行政监督以外的其他所有监督,统称为行政法制监督。



四、简述题



试比较分析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



(一)监督的主体不同。



行政监督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主要是行政主体以外的组织与个人包括政党组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审判机关与检查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二)监督的对象不同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作为被管理者的相对方;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作为管理者的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



(三)监督的内容不同



    行政监督主要是对相对方的是否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的监督;行政法制监督主要是对行政主体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和公务员的监督。



五、案例分析题



 



 



第八章 行政复议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A    4.C    5.D    6.B    7.B    8.C    9.C    10.B



11.D   12.D    13.B   14.B   15.A   16.C   17.A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    3.AB     4.AC    5.ACD    6.ACD



7.CD     8.ABC   9.ACD    10.AC   11.BC    12.BCD   13.CD   14.AB



三、名词解释



1.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2.行政复议申请人



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简述题



1.我国关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



(1)可以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限于规章以下(不包括规章)的规定,包括国务院各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行政相对人不能直接对上述抽象行政行为申请复议,行政相对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方才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2.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



(1)行政处罚决定



(2)行政强制措施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证书是否颁发、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



(5)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6)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证书,或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认为行政机关没有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



(1)此案中,行政复议申请人是王某,被申请人是某县工商管理部门。



(2)如李某会参与到行政复议活动中,则其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针对同种行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对人作出相同的处罚决定时,如果其中有人申请了行政复议,则未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对人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



案例(二)答案



(1)上述处罚中,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和吊销执照的决定,需要告知包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①若对市文化局与公安局联合作出的扣押行为和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不服,复议机关为A市人民政府。②若对东区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其所属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③若对洼里派出所受委托作出的行政拘留不服,应当以市公安局或东区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



案例(三)答案:



1.李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李某对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李某申请行政复议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行政复议来确认县公安局的行为不合法、不适当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李某的权利有:(1)撤回申请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参与复议的权利;(3)要求回避的权利;(4)查阅有关资料和提供证据的权利;(5)要求强制执行的权利;(6)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其申请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四)答案:



(1)此案中,行政复议申请人是王某,被申请人是某县工商管理部门。



(2)如李某会参与到行政复议活动中,则其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针对同种行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对人作出相同的处罚决定时,如果其中有人申请了行政复议,则未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对人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



 



 



第九章行政赔偿与补偿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A     4.C     5.B     6.C     7.D     8.B    9.A



二、多项选择题



1.BD     2.ABD     3.BC     4.BC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赔偿



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国家给予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2.行政补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无义务的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依法由国家给予的补偿。



 



四、简述题



论述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五)赔偿义务机关被撤消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消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六)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七)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答案



(1)陈、邓对其人身自由所受到的侵犯,可请求行政赔偿(2分)。因为以办学习班的方法非法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法定行政赔偿的情形之一 (2分)。



 (2)陈、邓请求行政赔偿,应首先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2分)。如乡政府拒绝赔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分)。



 (3)陈、邓依法应获得办学习班期间(5天)人身自由被侵犯的赔偿金(2分)。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分)。



 



 



第十章 行政诉讼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D     4.B     5.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CD      3.BD      4.ABC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由此依循行政诉讼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简述题



1.论述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



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③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⑤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2.论述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二者是既有区别又相联系的两种制度。而这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是依申请而为的行政救济行为,同时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行为



(2)程序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行政诉讼是完全司法程序



(3)审查方式不同。行政复议一般采用书面审理,行政诉讼一般采用开庭审理



(4)审级不同。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一级复议制,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身制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 答案:



(1)省公路局与道路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行政合同。根据行政合同的判断标准,并结合本案事实可以得出这一结论:①在合同中,存在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即省公路局;②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赋予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职能,而不是实现行政主体自身利益;③合同适用的规则主要是公法上的规则,而不是私法上的规则;④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平等。



(2)由于该协议属于行政合同,故应提起行政诉讼。



(3)道路建筑公司没有充分实现权利,因此可以要求省公路局给予一定的行政补偿。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单项选择题



1.B    2.B    3.D    4.B    5.D    6.C    7.C    8.C    9.C    10.B



11.B   12.B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ACD    3.ABC    4.CD    5.CD    6.AD    7.BCD   8.BD



9.ABC  10.BCD   11.ABCD   12.AD   13.AB   14.BC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管辖



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3.地域管辖



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四、简述题



1.试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行政处罚决定



(2)行政强制措施



(3)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4)行政许可行为



(5)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6)行政给付行为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2.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



(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确认发明专利案件、海关处理案件;第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案件



3.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况有哪些?



(1)国防、外交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的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



(1)属于。大学颁发学位是属于履行国务院《学位条例》授权的行为,在该事件上,大学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履行的是行政职责,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该项争议也属于行政争议。



(2)应当先行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第2款规定,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3)不能。司法权与行政权有不同的属性。法院对行政主体的监督应当限于合法性的监督。如果行政主体的行为违法,法院可以作出撤销、确认违法等判决,但是不能代替行政主体作出决定。行政诉讼法仅仅规定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况下才能变更。



案例(二)答案



1.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2.该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新市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被告是该市公安局



案例(三)答案



1.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2.应当受理         3.可以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单项选择题



1.B    2.D    3.B    4.B    5.A    6.A    7.A   8.B   9.C   10.C



11.B   12.D   13.C   14.C   15.C   16.C   17.B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BC   3.ABCD   4.ACD   5.BC   6.BCD   7.ACD   8.ABC



9.BCD  10.AC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2.行政诉讼参与人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3.行政诉讼原告



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行政诉讼被告



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5.共同诉讼



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



6.共同诉讼人



是指在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原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被告。



7.行政诉讼第三人



是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简述题



论述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1.行政相对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被授权组织是被告;



2.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3.经过复议的案件



(1)复议决定维持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决定改变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若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那么,当事人对拒绝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不服,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若行政复议非法定前置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在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为被告



(4)复议逾期不作决定的,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为被告;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4.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相应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5.行政机关内设或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的,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没有超出法定授权范围也是该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7.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8.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视为委托。



9.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



1、能成为本案的被告,因为它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的有关规定



2、不能撤诉,因为行政诉讼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本案中原告和被告的行为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所以不能准予其撤诉请求



 



案例(二)答案



(1)对工商局个体私营科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不服,A公司、B公司或者C企业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应以县工商局为被告;(3分)



(2)在本案中,如果当事人对县工商局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县工商局为被告;如果对市工商局的不作为不服的,应以市工商局为被告;(2分)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本案中,如果仅仅A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应通知B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分)



(4)本案是必要共同诉讼。因为A与B是因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3分)



案例(三)答案



法院应当受理万某不服海关没收和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起诉,不应当受理对单位处分不服的起诉。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期间及送达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D   4.C   5.D   6.B   7.B



二、多项选择题



1.CD  2.AD  3.ABCD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证据



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四、简述题



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



(1)举证责任的分担不同。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谁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谁举证。



(2)证明要求的侧重点不同。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的侧重点主要放在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而行政诉讼的证明侧重点主要放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3)证明对象不同。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法律事实和相关的证据事实,而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答案:



1.应当受理       2.不合法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B   2.B   3.A   4.C   5.B   6.A   7.A   8.B   9.D   10.C   



11.A  12.C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AC   3.ABC   4.ABD   5.BC



三、名词解释



1.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2.执行程序



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行政案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



 



四、简述题



论述行政诉讼法对起诉设定的条件



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



1、张某的起诉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的标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本案中,县税务局虽然属于行政主体,但该主体并未实施行政行为,不符合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故不能成为本案的被告。



2、张某不能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王某虽然是公务员,但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所以王某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果张某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二)答案



1.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原告撤诉是其真 实的意思表示;第二,原告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第三,原告撤诉不损害公 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法院才能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缺一不可。



2.本案中,区法院应当裁定不准原告撤诉, 



3.裁定不准撤诉后,应当继续审理,依法裁判。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后,应通知原告继 续能加诉讼,参加开庭审,发受法院的裁判。倘若原告拒绝出庭怎么办?可以缺席判决。



案例(三)答案



1.乙具有原告的资格 (3分)



   2.丙某是第三人     (3分)



   3.一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4分)



   (1)审理前的准备



   (2)开庭审理



庭审:庭审活动大致分为以下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合议、宣判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D   3.ABC   4.AD   5.ABCD



三、名词解释



1.二审程序



    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诉讼当事人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



2. 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四、简述题



1.论述我国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条件



(一)原审人民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提起再审,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应由院长提起,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人民检察院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人民法院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可在裁判、调解书生效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审判监督程序分别适用一审、二审程序的情形



    原审是一审的,依一审程序审理。原审为二审的,但二审是错误维持一审不予受理的裁定的,再审法院应撤销一、二审不予受理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原审是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或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均依二审程序进行。



依一审程序的再审案件,当事人对再审裁判不服,可以上诉,依二审程序作出的再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可上诉。



 



五、案例分析题



 



第十六章 判决、裁定和决定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B   5.C   6.D   7.A   8.B   9.C   10.B



11.B   12.B   13.A   14.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D   3.ACD   4.BD   5.AD   6.AC   7.AB   8.BD   9.ACD



四、论述题



1.我国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1)维持判决



2)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3)确认判决



4)撤销判决



5)履行判决



6)变更判决(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7)赔偿判决



    2.二审裁判及其适用的情形



(1)裁定撤销,发回重审。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2)若是一审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裁定,二审法院认为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则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2)依法改判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改判



(3)维持原判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五、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答案:



1.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确认合法或者有效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赔偿判决



    2.应作出履行法定职责(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判决)



案例(二)答案:



(1)市规划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2)海天花园小区的居民具有原告资格,可以对市规划局的批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与市规划局的批准行为有利害关系



(3)法院应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并责令对海天花园小区的居民所受的损失予以补救。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C   4.C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D     3.BCD  



三、名词解释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四、论述题



1.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造知人民法院;



(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 执行根据和条件



(一)执行的根据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



(1)行政判决书



(2)行政裁定书



(3)行政赔偿调解书



(4)行政附带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



(5)决定书



2.行政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依法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执行的条件:



(1)该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具有执行力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五、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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