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政府针对外来人员的就业和落户问题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但部分政策有一定的限制要求,而一些尚未达到要求而急于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人,就会铤而走险伪造假证企图蒙混过关。这不,30岁的符女士因为急于购房申请落户杭州萧山,竟然动起了歪心思,结果摊上大事。
时间倒回到去年11月10日。
当天上午,萧山新街街道办事服务中心匆匆走进一名女子,女子径直走向户籍窗口并拿出一叠资料称要申请购房落户,负责受理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接过资料开始逐项审查。
图片为现场模拟
当翻到一本证书时,工作人员察觉到一丝异样,证书显示是河南省淮滨县第二高级中学的高中毕业证书,名字为符某,看上去有些破旧,但一些地方有明显的故意做旧的痕迹。
证书有故意做旧的痕迹
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破绽,于是立即通知本所民警赶来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符某,河南淮滨县人,30岁。她交代,自己之前在路边看到一则制作假证的广告,想到本人在杭州萧山落户还需要一本高中毕业证书,就联系了对方并以10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本高中毕业证书,想以此蒙混过关,没想到一眼就被工作人员识破。
图片为现场模拟
图片为现场模拟
2018年3月5日,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符某所使用的河南省淮滨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中毕业证书确系伪造。后经萧山分局批准,符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涉及相关制假人员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抓捕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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