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知识小课堂!
问:新购买了一套期房,想查询一下是否符合组合贷款办理的条件?
答: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应首先咨询并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由受委托银行确定,但贷款期限应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具体办理情况建议与办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进行核实。
问:咨询一下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能否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答:购房后如果仅提取了购房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且满足账户中留足了计算贷款额度余额等条件的,购房人及配偶仍可以购买此套住房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家庭名下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目前都已正常还清,再新购房还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
答:不予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含配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购买的期房,今年50周岁,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款多少年呢?
答:执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期限。目前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县处级女干部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至60岁。
以上就是公积金知识小课堂!的所有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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